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向梅州市医疗机构提供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1-07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结果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药品跨区域联合集团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函〔2019〕77号)要求,我中心拟将原已进入《梅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团采购上线广州GPO品种目录》内的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修正价格后重新挂网,并向梅州市医疗机构提供药品采购。上述药品重新挂网后,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及时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选择相关药品供货的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以便梅州地区医疗机构发起新的三方合同并实施采购。
如对公示产品有异议,请在2020年1月10日17:00前登录平台,在药品申投诉子系统发起申投诉,类别为“采购交易”。
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20-28866464。
附件:梅州市医疗机构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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